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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概要
  • 历史

  县人民政府驻任城镇,邮编:055150。代码:130526。区号:0319。拼音:Ren Xian。

  任县位于河北省南部,地处滏西平原,距石家庄市100公里,距邢台市20公里。总面积431平方公里,耕地47万亩,总人口29.4万。 任县辖3个镇、5个乡:任城镇、邢家湾镇、辛店镇、西固城乡、永福庄乡、大屯乡、天口乡、骆庄乡。
任县地处东部季风型、南湿带气候带亚温润区,气候温和,四季分明,雨量集中,雨热同期。全年平均气温13℃,寒暑变化显著, 全年平均降水量为498.2毫米。年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567.5小时,年平均无霜期197天。
任县交通便利发达,东临106国道和京九铁路,西临107 国道和京广铁路,中有京深高速公路,邢德、邢济公路穿越全县。另外滏阳河、溜垒河、沣河等八条河流穿经而过。 
任县邮电事业发展较快。7200门程控电话,无线寻呼、 移动电话等通讯网络已与全国联网,可直拨国际、国内电话和进行电话传真。任县供电布局合理 ,质量高。拥有11万伏变电站2座,3.5万伏变电站7座,装机总容量达3900KVA。
在任县,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交易市场坐落于市区各个部位, 它们不仅向中外顾客提供现代化的高质量服务, 同时也展示并让人们品尝地方特色和各具风味的名点小吃,既方便快捷又经济实惠。
任县工业历史悠久,门类齐全,现拥有机械、轻纺、化工、食品、 建材、医药等十几个行业。主要产品64种,外贸出口产品四大类24个品种。现在已和美国、法国、香港、台湾等四个国家和地区合资兴建8个企业,并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友好往来关系。
任县物产丰富,盛产小麦、玉米、谷子、棉花、大豆、花生、油菜和大葱。1995年粮食总产量达16.64万吨,棉花280万公斤、油料1804吨。林果蔬菜业远近闻名。全县有果园12.53公顷,年产苹果、梨、葡萄、红枣、桃等4250多吨。县城西部、北部建有万亩蔬菜基地和大棚菜基地,年产各种蔬菜近亿斤,一年四季青菜不断,畅销京、津、石。

   威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,地处邢台地区东部的冲积平原上。东与清河县接壤,西与广宗县交界,南与临西、邱县毗邻,北与南宫县相连。面积994平方公里。县人民政府驻城关,距省会石家庄133公里。  威县辖5个镇、11个乡:洺州镇、梨元屯镇、章台镇、侯贯镇、七级镇、方家营乡、第什营乡、枣园乡、固献乡、贺钊乡、贺营乡、张营乡、常屯乡、常庄乡、高公庄乡、赵村乡。

   威县本沿用威州之名。威州始置于金代天会七年(公元1129年)盖因统治者企图以武振威为名。此时威州并非在今威县地,而在其西北三百余里之遥的今井陉县威州村。今威县当时为洺水县,属洺州,元代定宗二年(公元1247年)以洺水县遥属威州,宪宗二年(公元1252年)威州始从井陉徙治于洺水县,于是威州之名,始出现在今威县地。元末省洺水县入威州,至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四月始降威州为县,县袭用州名,故名威县,即为今县名之由来。

   威县境域,在春秋时先属齐,后为晋之东阳地。战国时属赵。秦代属钜鹿郡。西汉元始二年(公元2年)始于此地封广宗国,故城在今县东南二十里。新莽时废。东汉永元五年(公元93年)又封广宗国,不久罢为广宗县,属钜鹿郡(见《大清一统志》)。三国魏时改属安平郡。晋初属安平国,太康五年(公元284年)改国名长乐国,广宗县仍属之。北魏初,广宗县属长乐郡,太和十年(公元486年)析广宗县北部与南宫县南部地置经县,故城在今威县城北约五十里的经镇,今威县此时为广宗、经县两县地,十一年两县改属广宗郡,郡治经县,不久即废郡。两县复属长乐郡,孝昌中(公元525—527年)复置广宗郡,两县仍属之。北齐广宗、经县复隶长乐郡,天保七年(公元556年)改经县名武强县。北周建德七年(公元578年)广宗、武强县复属广宗郡,郡治武强县。隋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广宗、武强两县改属贝州,六年武强县改名经城县,十六年析经城县置府城县,故城在今县东北,仁寿元年(公元601年)因避皇太子杨广名讳,改广宗县为宗城县,大业初年(公元605年)省府城县复入经城县,三年罢贝州,宗城、经城两县更隶清河郡。唐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又析经城县置府城县,同年于宗城县置宗州,宗城、经城、府城三县均属之,九年复省府城县入经城县,宗城、经城两县更隶贝州,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州罢改为清河郡,两县仍属之,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复为贝川,两县依旧属,至天佑三年(906年)以避朱温父名诚之讳,复改宗城名为广宗县,且更隶魏州,而经城仍属贝州。五代初两县依旧属,后唐又改广宗县为宗城县,并与经城县同属贝州,后周宗城、经城两县改隶大名府。宋熙宁四年(公元1071年)宗城县因避河患,徙治邵固镇(即今威县城东邵固),六年经城县省入宗城县为经镇,宗城县仍属大名府。金代,析宗城县北部的经城县故地置洺水县,属洺州,故城在今县北五十五里的古城,宗城县亦更隶洺州。元初,宗城县省入洺水县,遂徒洺水县治于今威县城,仍属洺州,定宗二年(公元1247年)以洺水县遥隶威州,(其时威州治井陉县),宪宗二年(公元1252年)始将威州自井陉县徙至洺水县,至正(公元1341—1368年)中洺水县省入威州,州属广平路。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四月始降威州为威县,属广平府。清代因之。

   民国二年(1913年)改属冀南道,次年更名大名道,县仍属之,十七年(1928年)威县始直隶于河北省,二十六年(1937年)属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区。

  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,遂于次年八月建立威县抗日民主政府,属冀南区四专区。后因抗日斗争形势需要,在威县北部、东南部、南部还分别设有清江、宏毅、企之县,到1941年11月四县均属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十三专区,其后便撤销新设三县,仍并入威县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,威县属冀南区四专区。1948年9月属华北人民政府冀南区四专区。直到1949年8月1日,威县始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。

   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威县仍属河北省邢台专区。1958年4月28日,撤销邢台专区,将威县划归邯郸专区,同年12月20日,撤销威县并入南宫县(当时也属邯郸专区)。1961年7月9日,析南宫县复置威县。仍属同年复置之邢台专区。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,威县依然属邢台地区管辖。1993年7月,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,改称邢台市管辖。